又一个机构名称问题
“卫生防疫站”改称“疾控中心”的启示
自2002年开始,卫生部和各地都进行了“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其中的一个内容就是,撤消各级“卫生防疫站”,组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为“疾控中心”。
从语言表达的角度来考虑,这么一个举措是很实事求是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既然叫“卫生防疫站”,人民群众就期望你把这样那样的“疫”都给“防”了;而事实上呢,肯定是做不到的。就这样,一个名称,就已经把自己置于挨批评的位置。于是就改革,改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简称“疾控中心”。这样一来,有疾病我就“预防”,防不了,我就进行“控制”——更何况,在简称里头是只见“控制”而不见“预防”了。至于“控制”得如何,机构自身、他们的上级、人民群众可以见仁见智——不过,谁也不能批评我没有“控制”吧。
在五月底的博客上我曾建议,就目前的水平和主要职能来考虑,各级地震局把机构的名称改为“地震(后)评估局”——其中的道理就是,与其辜负人民的期望,不如让人民没有那个期望。
今天联想到2007年9月13日新华网的报道,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地方各级也将设立相应的机构。鉴于卫生部防疫体制改革的正面经验和地震局没改名称最近被骂的负面教训,我建议“预防腐败局”这个名称最好改为“腐败预防控制局”,并简称为“腐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