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城管上公交车
无锡《江南晚报》2008-07-23《锡城公交安保“上紧发条”》一文报道——
今年5月以来,上海、温州等地发生了多起公交车爆炸事件,暴露出公交车安全的一些问题。7月21日昆明公交车连续发生两起爆炸案之后,无锡九龙公交公司22日上午召开公交安全紧急会议,部署了相关工作。措施之一是,公司要求驾驶员留心神情可疑人员,尽量查堵携带不明物体的乘客。
报道还说,11路公交车司机王师傅表示,昆明公交车爆炸事件发生的当天,公司就通知到各线路的驾驶员,要求上路营运时看到大包小包“问一下什么东西”;22日上班时,她对乘客携带的行李有所注意,对可疑物品她也会事先询问,杜绝危险品上车。
恕我直言,紧急会议开得还是很及时的,然而措施的有效性很难说。车子开行时,驾驶员必须全神贯注,这是用不着说的。车子停站时,驾驶员必须看乘客是否刷卡或投币,投币是否足够,投的是否是真币,这也是用不着说的。现在还要求他们“留心神情可疑人员,尽量(‘尽量’一词令人很不放心)查堵携带不明物体的乘客”, “看到大包小包‘问一下什么东西’”。试问这样地要求他们“开车时看路,停车时既要‘看钱’还要看人(分辨‘神情可疑人员’是不容易的,不比发现逃票者)”,他们能顾得过来吗?即使做到了,这样的“事先询问”就真能“杜绝危险品上车”了吗?
这事儿靠公交公司的力量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为此我建议,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前提下,把城管力量用起来。每辆公交车配备一名城管,专司“杜绝危险品上车”之事。
有人会问,城管本身的事情怎么办?城管本身的事情——如果好好做的话——是让城市“好看”;现在要他们做的事情是让市民免遭伤害:孰轻孰重,岂不是一目了然!
再说,做一点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事情,对改善城管的形象也是大有好处的。